賴女士在深圳某4S店里購買了一輛車,原要求是要2017年的車,但是4S店給她的卻是2014年的。這是因為購車合同上面沒有注明所購車輛是什么年份,于是就給商家鉆了空子。其實關于購車......
賴女士在深圳某4S店里購買了一輛車,原要求是要2017年的車,但是4S店給她的卻是2014年的。這是因為購車合同上面沒有注明所購車輛是什么年份,于是就給商家鉆了空子。其實關于購車合同上面的貓膩不止這些,合同里面條條款款非常多,很多人都不會仔細去看,于是就有很多汽車經銷商利用這一點在合同里面做文章,如果一不注意,就會中招。讓我們來看貸款買車合同上面常出現(xiàn)的貓膩有哪些。
1、暗收手續(xù)費暗中收取手續(xù)費是很多經銷商最常采用的手段之一,比如什么公正抵押金、續(xù)保押金、服務費等等,各種收費名目層出不窮,如果沒有弄清楚就簽了合同,很可能需要多出不少錢。
2、必須在指定公司購買車險很多經銷商會在合同上面規(guī)定必須要在指定公司購買車險,這通常是他們遇這些公司有合作,如果沒看清這一點,在別處購買了車險,一些費用可能就退不回來了。
3、沒有注明標的上面提到的賴女士就是因為沒有注明所購車輛的年份才發(fā)生后面這一系列問題。在購車合同上,必須明確注明所購車的的牌子、型號、批號、配置、選裝設備,以及顏色、裝潢等要素,還有汽車代碼和汽車標識號碼等詳細內容。
4、低月供高利率為了吸引人們的關注,有的商家打出低月供、低日供的口號,于是很多人只看到表面,卻忽視了貸款利率,這種還款方式的貸款利率可能非常高,比普通貸款方式高出許多。
5、前后價格不一樣有時候明明說好了貸款買車需要多少錢,但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可能出現(xiàn)合同上面的價格和之前約定的不一樣的情況。如果就這樣簽了合同,發(fā)現(xiàn)了還好,沒有發(fā)現(xiàn)又當了冤大頭。
關于貸款買車合同上面的貓膩實在是太多了,總是讓我們防不勝防。因此在簽合同時,不要嫌合同太多就不看,仔細查看里面的內容有不對的地方及時提出來,這樣才能保障我們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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